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9月份交费11700用于瑜伽私教老师培训,10月份该老师离职,所以瑜伽馆介绍了其他老师给我,尝试后发现,不合适 要求退费 瑜伽馆以合同上“不得已任何理由退费”为由拒绝退费

侵权维权北京市2020-12-01 21:44:49153*****231

分享

律师回复

  • 冯雪景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信投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0-12-01 21:48:2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8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