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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入职时人事告知的工作内容做好了,但是在工作中临时加工作内容(不属于自己工作内容内的工作,并且无酬金,本人拒绝接受,公司想要开除本人)并且公司在入职到现在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付两倍工资,并且赔付赔偿金,证据本人自己有,而且今天公司已经说辞退我,请问我是否还需要工作?感谢律师解答,谢谢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0-12-01 12:44:3213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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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1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工作多长时间了?
    回复于 2020-12-01 12:46:27 咨询他
  • 刘志涛律师
    月帮助178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你好,什么时候入职的?建议还是每天去工作,没有确定的解除通知之前,防止公司以你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于 2020-12-01 12:49:34 咨询他
  • 黄天桂律师
    月帮助0
    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黄律师。不需要,建议离职离开时不要签署任何书面文件,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回复于 2020-12-01 13:07:52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让对方提供书面辞退说明。可以直接走人的。
    回复于 2020-12-01 13:20: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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