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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人,农民工.在上饶市万年县上门村,由于老板追得太紧,我在平台上发布了招收信息,2020年11月23号.工资争议.我于2020年11月21日在平台上找了7个工人来做工,22号做了一天,23号做了两个小时,车费我给了2700,当时交接车费报销,300一天每人,现在他们做工不合适,我不能再用他们,他们要求我付6800给他们,当地派出所来协调要我给6550,我想请问这个钱我给的合理吗?我想请问我能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在我又没钱垫给他们,我现在一天都没吃饭、急得不知道怎么办?求助法律给予帮助!谢谢!谢谢!

其他江西省-上饶市2020-11-23 18:54:1015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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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11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按照你们之间的约定来支付相应的报酬派出所只有调解的权限,他也不能够强制力给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回复于 2020-11-23 19:20:52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1-23 19:27:48

      我们约定是300一天,报销车费,活能做到年底全部没有文字根据,现在他们干活很慢,不听安排造成我不能继续聘用他们,现在他们就要求给他们回去的车费2700+工资550一人(一天零两个小时)总共6550,不含来的车费(我已经付了),如果不给他们就去工地上闹,还有我现在也拿不出来钱给他们

    • 律师回复: 2020-11-23 20:01:05

      既然谈不好的话,建议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 高黎律师
    月帮助21
    上海社平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要求你的老板来付这个工资。
    回复于 2020-11-23 19:39: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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