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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上午8时25分许,我骑两轮电动车上班途经某路段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我在最右侧车道候车区,当绿灯亮起我观察后方安全的情况下我往左拐,这时一辆摩托车撞上了我,我当时倒地,对方也摔出了几米远,血流满地,我叫了救护车及时把他送往医院,交警这时也到达现场,勘察了现场。对方家里条件不好,他今天是去工地上班,他只有一个14岁的男孩,没有别的经济来源,所以我垫付了他在医院的所有费用,共计3万7000多,经诊断对方颅内出血,抢救了三天,人还是死亡了。现在交警让我们出对方的丧葬费,4年的孩子抚养费等等费用。交警的交通认定责任书还没有出来,我打电话问了,交警说我应该拐弯让直行,但对方是摩托车我

其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20-10-20 16:55:5513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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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施鸿伟律师
    月帮助0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根据交警定责,确定责任比例,然后赔偿。
    回复于 2020-10-20 16:57:05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4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让交警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复核。如果你承担主责以上的责任的话构成刑事犯罪。
    回复于 2020-10-20 17:05: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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