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号骑电动车与三轮车发生刮擦事故,我们这边两人不同程度受伤,然后对方要逃逸,被我们拉住,他们那边电话叫人来就开始骂人,说我们碰瓷,要打人接着发生纠缠在一起,之后我们报警,事故科,地方派出所接警后,办案人是酒后去的,拍了照片,也没怎么取证,我们住院治疗,之后派出所没有作为,出院后差不多一个月叫我们去录口供,我们说做伤情鉴定,派出所说让回家等着,一直没给做,现在马上两个月了,叫我们去说结案,签字,上边结果是我们因为殴打他人,我们拒签了,想问下律师我现在怎么上诉,还能做伤情鉴定吗?
其他山东省-莱芜市2020-09-28 17:51:2215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