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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这个月的9月8日晚上我和朋友一起在外边吃完饭,然后一个姐姐说去找她前男友想把两个人的事彻底说清楚让那个男的别再骚扰她了,然后那个姐姐就和另外一个姐姐一去去找那个人,我和另外一个朋友就在她男朋友家楼下的马路边等她,过的大概有十几分钟吧两个姐姐就跑下楼来了,还喊着那个男的喝酒了追着打我们,听到了以后我就和另外一个朋友男的就上去拉那个男的,在撕扯过程中那个男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捡了一个铲垃圾用的铁皮东西砸在我的眉骨到下眼皮,导致我现在右眼失明,请问这个人可以怎么判,可以让他出钱给我治眼睛吗?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0-09-20 08:37:181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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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11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报案,对伤情进行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也是需要承担的
    回复于 2020-09-20 08:41:1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中武律师事务所
    对方涉及故意伤害或过失致人重伤罪,您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于 2020-09-20 08:41:36 咨询他
  • 晏嘉彤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好先报警,做伤情鉴定,轻伤以上要负刑事责任
    回复于 2020-09-20 09:16:09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告对方故意伤害,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于 2020-09-20 11:25: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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