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未曾有过性生活,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女方要求带走结婚时的嫁妆和1万5千块的赔偿,而拒绝退还男方结婚时的四万六千块彩礼,这样合法吗。另外女方若有网络贷款而男方不知情的话,需要男方赔偿吗?
婚姻家庭天津市-市辖区2020-09-15 07:41:22176*****022
结婚四年,未曾有过性生活,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女方要求带走结婚时的嫁妆和1万5千块的赔偿,而拒绝退还男方结婚时的四万六千块彩礼,这样合法吗。另外女方若有网络贷款而男方不知情的话,需要男方赔偿吗?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