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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 在青山公园的十字路口,因为交警拦截,有一女子被开了罚单,因前几分钟和自己家女儿发生了争吵,所以心里有点过激,就用不是很好的态度和民警争辩了几句,并提出了现实问题没有大肆宣扬学法,民警说这东西我交不了自己学随后不屑,然后该女子回去发了条朋友圈,轻微的损害了此为民警的名誉权,但该女子最后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迅速撤回了我认为依照我国法律这应该算是民事侵权,可此民警却把他判为刑事案件。并且因为个人利益而觉得判处结果不满意而去上报分局。我想请问他到底应该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侵权?为什么民警态度不好就可以?为什么他只顾及了个人自身的利益?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没有想着解决而是让我们自己学

侵权维权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2020-08-06 18:16:2413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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