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在2013年离婚,离婚后有一小孩。小孩归女方抚养,女方自从离婚后就没让我见过孩子也不接我电话,在2017年1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了我6万多元作为孩子几年的生活费和当时离婚孩子的保险费,法院采取直接划拨我银行卡的钱。2020年7月7日她又向法院申请执行我7万元,她不接我电话也不让我见孩子,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向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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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离婚需要收取多少费用 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 我们两家离得很近 不想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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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的房子,小孩结婚后领完结婚证证,房子改成小孩跟她老婆的名字 那离婚后女方能拿到这套房子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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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和被告户籍地是湖北孝感大悟县,目前在武汉东西湖区买了房,现在原告和被告已分居四年,原告居住在湖北随州四年,被告居住在武汉东西湖区,如果原告起诉被告离婚,应该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我在人民法院(东西湖区)小程序提交相关资料起诉,但是被驳回了,回复是:本案系离婚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提供本案我院有管辖权的依据。这个依据是指什么呢?被告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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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有过案底,女方离异带一女孩和男方组建家庭结婚的话会不会影响孩子以后学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