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打算辞退,18年11月入职至今期间公司曾注销原公司新申请成立新的公司 把劳动合同签在了当前公司下,想问一下身为员工应获得哪些赔偿? 目前有几点不太明白:1、若公司将原公司注销以新公司入职不满一年为由只给予两个月经济补偿是否合理? 2、若主张要求原公司将工龄延顺到哺乳期结束,那么此时公司应给予几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3、同上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在辞退员工后继续为其缴纳社保直至哺乳期结束? 4、若要求公司延顺工龄及将社保缴纳至哺乳期结束是否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该员工是否要继续在岗位工作? 5、员工主张除2n补偿金外,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哺乳期内所有工资及社保是否合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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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叶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哺乳期不得辞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如果有证据证明两个公司是同一主体,可以要求按实际计算。可以要求发放哺乳期工资,并且赔偿按照哺乳期结束的时间点计算。是否缴纳社保双方协商。回复于 2020-06-23 15:57: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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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6-23 16:00:48
可是他辞退我算他违约那么不是2n赔偿金?另外您能不能根据我的提问做一下正面的回答,这么笼统的回答我还是没搞明白我问的问题。还有一点是最大能争取到企业给员工做出怎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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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6-23 22:28:08
他如果辞退你未经过你同意,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且继续支付你哺乳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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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6-23 22:28:44
如果没有,只是打算辞退,你们属于协商解除,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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