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年5月12日,在广西南宁优居中介签了份购房合同。因业主原因,欠中国建设银行三十四万,欠个人债务二十万。总合计五十四万。因欠银行方的债务未还,银行于元月份就起诉业主,法院于四月二日出示公告。合同约定业主注销手续及承担所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手续费用。现在业主在法院的案子还未结案。业主也将起诉案的那份欠款归还,在申请结案。想咨询一下,法院结案解封后,是否可以买卖了?如果移交房产局,产权卖给我后,我接手了,首付用于业主提前还款解押使用,不足部分由卖方自行负责,剩下房款我借贷月供。我接手后,也就是过户后,会对我产生任何影响吗?如果我不想要这个房子,我该承担什么相应责任?合同中,定金为三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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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帮朋友收款了一笔钱,属于店铺中介费,没有纸质合同,但是后面事情没有办成,朋友那边又不退,这种我属于诈骗吗,后面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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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诱导洗脑欺骗所签下的合同可以报警吗 对方婚恋店让我签了保密协议 洗脑又骗我说不能退款 诱骗我跟他们签的合同 后面发现不靠谱想退款但是对方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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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卡注销要交违约金吗?对方人员以合约说要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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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租房时,直接用上任租客的合同(租期未到一年,押金不退;我承租的话需要我把押金先给上任租客,后面我自己给房东交房租。若我自己跟房东重新签合同,可能会面临租金上涨),租期满一年(上任租客的合同期)后,我拿原来的合同找房东退租,应该是能拿到押金吧?不知道需要注意什么呢?谢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