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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目前的项目点关点,现公司给我调岗,我是个孕妇,调岗后的岗位薪资一样,但是季度奖和高温费都没有了。而且原项目点提供午饭,现在的岗位没有,且不提供饭补。现在人事直接发了一个调岗通知书,要求我去报道,并称通知书已经给你了,你签不签字都生效。超过三天以上视为矿工,视为主动解除合同。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理吗?我在薪资福利不同的情况下,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泰州市2020-06-01 14:06:3117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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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莉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孕期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是可以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但是不能降低薪资待遇,所以你可以跟单位协商。
    回复于 2020-06-01 14:23:3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6-01 14:26:56

      那如果协商不一致,我拒绝签调岗申请书,他所说的三天以上不去报到,视为旷工自动解除合同,这一点合理吗?因为现在单位没有人给我明确的答复,直接就给了调岗通知,其他什么都不说。

    • 律师回复: 2020-06-01 14:28:41

      孕期单位不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律师回复: 2020-06-01 14:30:11

      如果协议不成,如果现在的岗位没有有损孕妇身体健康的,岗位薪资待遇与你之前的岗位一样,你是需要接受调岗的。

    • 用户追问: 2020-06-01 14:57:01

      但是他现在就是季度奖和高温费都没有了,算不算薪资福利降低了。而且调岗通知书我没有签字,应该不能视为生效吧?

    • 律师回复: 2020-06-01 15:37:31

      季度奖属于福利,不包含在薪资中。高温费要看你的岗位是不是符合高温费发放条件。调岗通知书是向你发送的通知,不需要你签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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