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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012年,当时我们市中心开发了一楼盘我们想购买其中一户。1-20层当时政府有发给开发商预售证,20层以上是大平层所以当时政府还没给他们预售许可证。当时因为与开发商相识,他说预定的人很多,而且价格拟定1.5万一平,他看我们有意愿购买就和我们说钱转到他名下(法人代表兼大股东)到时给我们一个折扣,钱多还少补。我们就全额转给了他作为购买凭证。现在开发商破产了,重组的公司不承认我们这套房,请问我们这样有机会获得那套房子吗?

经济金融福建省-宁德市2020-05-31 14:31:2913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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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郝风才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不承认的话,得通过法院起诉确认才可以。
    回复于 2020-05-31 14:34:36 咨询他
  • 梁进喜律师
    月帮助0
    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
    没有过户的话,不能获得这个房子了。详情请添加v信:qixiaozei,继续咨询。
    回复于 2020-05-31 14:39:43 咨询他
  • 张牡律师
    月帮助89
    湖南华方律师事务所
    有签订合同,房子也有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没有房子,应当全部退款。
    回复于 2020-05-31 14:40: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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