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非法采砂案,第一次被抓,当时非法盗采河沙在河道内放置,并未盗卖!当年年底自己去派出所自首写了材料,开年被拘留38天,在看守所期间派出所总共去提审六次,我并没有承认犯罪,第六次承认并签字,派出所诱导我签字承认,说我家已退赃款五万并取保候审,无其他判刑和继续关押!待取保过了一年后,也就今年,派出所再次传唤我,叫我案件按他们说的做,只判一年缓刑,不罚款,就判一年缓刑,现在我还是按他们说的写了,如今收到法院起诉书,判没判,罚款五万多元,我想翻案,不知道会怎么样?
刑事辩护湖北省-黄冈市2020-05-24 11:24:0813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