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与一位同事还有厂长的妻子儿子一起为厂长连带责任担保贷款5万元,本以为他已经还完,但最近仲裁发来传票说五万元贷款没有还完,还有2万6没有还完,仲裁让我们还钱,因厂长及妻子还有别的欠款,银行已经强制执行,每月只领取基本生活费过日子,今天丹东人民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网银里的钱,我与丈夫都已经退休,丈夫名下有一套公产房。另一位同事没有退休,也没有国定工作,没房产。还有他儿子在外打工,也没有固定资产。像我这样的案件法院会如何判决?贷我丈夫的房子是否会有影响?像厂长和妻子被强制执行的人这笔欠款他们是否需要偿还?
合同纠纷辽宁省-丹东市2020-05-21 14:29:371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