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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照与土地使用证是原户主名字,原户主已经死亡,共同拥有人妻子将房卖给我们,有合同和证明人等程序。但房照仍是原房主的名,我们现在卖房给B,双方谈妥后收押金一万有写条,口头协议说B不买扣一万,我家不卖反两万。现在B家有不想买的意向,说我家卖房违法,如果买方B要是起诉的话,这一万押金的存在合理吗?需要退还吗? ps:1.双方各项事宜均口头协议,仅定金写了纸条:收定金一万。摁了手印。​ ​

合同纠纷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0-05-21 08:48:30189*****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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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牡律师
    月帮助53
    湖南华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房子不能够过户,收的定金应当又退还的。
    回复于 2020-05-21 10:31:1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5-21 10:46:48

      房子当时卖时说明我家会协助他家办他家同意了,前提是他家房款交齐,但现在他家想先办过户,我家不同意,所以导致纠纷,过户是能够办下来的,但是他家现在就说我家违法,这个订金还退吗?

  • 欧英吉律师
    月帮助3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国房屋实行登记制,没有经过过户,该房屋不属于你的房子,你属于无权处分。如果你的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买卖,你将会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0-05-21 10:50: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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