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的员工是19年5月入职,20年4月辞退。入职我们口头协议把交社保的钱以工资的形式补发,现在他在劳动局告我没有给他交社保,请问这个应该怎么解决。我们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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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磊律师月帮助3789人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社保不能以工资形式补发,对方如果强烈要求补交,单位可以要求返还补发金额回复于 2020-04-30 09:53: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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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4-30 10:05:19
他现在已经告到劳动局了,而且不接受和解,我们将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他主要是告的没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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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4-30 10:07:13
那单位就按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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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4-30 10:47:41
补交就是要把他从五月份入职到现在辞退的四月份这个时间段的社保补交对吗?之前工资补发的钱可以要求他返还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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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4-30 10:52:50
工作期间都应该交,补贴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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