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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于1994年离异,我跟着爸爸的,离婚协议上注明了财产归爸爸和我共同所有。爸爸1995年再婚,于当年生下了妹妹。2019年爸爸查出肺癌晚期,目前已扩散,爸爸名下有一套房子,是和后妈结婚前就有的,房产证上是爸爸一个人的名字,请问如果爸爸走了,我能分得房产的多少?怎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0-04-06 20:32:5318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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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彭桂江律师
    月帮助0
    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
    像您所述这种情况,该房产是属于您父亲名下的财产,如果说有您的名字,是您和您父亲,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在您所述的这种状态下,该房产应该由您和您的继母,妹妹共同继承。
    回复于 2020-04-06 20:37:12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835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婚前的房子还是属于你爸爸的,作为遗产由你,你妹妹,你的继母分配。你应当保证你父亲离婚时的财产也是有你份额的。
    回复于 2020-04-06 20:38: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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