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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租的房租2020.12.18到期,考虑想换大点的,在2020.1.15就告知房东。2020.1.21回老家过年,原计划是1月30过去,在2月18号前搬走。结果因为疫情,过去不了武汉,导致搬不了东西。退租在2月18号前已经联系房东办理好,当时房东说好,也问其他的,也在蘑菇租房帮我取消续租了。我准备疫情结束过去搬东西。在4月3号联系房东,房东说我们东西还没搬,还要继续2月19日到搬走时间的租金。目前武汉还没解封,根本搬不了东西。房东这样的说法合法吗?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0-04-04 08:19:3315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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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11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看你的陈述你已经和房东协商好了提前退租的,那么从你们协商一致开始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已经解除了,之后你就没有继续支付租金的义务了。
    回复于 2020-04-04 08:38:24 咨询他
  • 王旭律师
    月帮助8
    湖北楚道律师事务所
    你好,原则上你应当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占用费用,但是目前疫情阶段,情况特殊,建议你们协商处理
    回复于 2020-04-04 08:47: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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