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三个月试用期,后一直延迟,5个月也没给转正,2019年10月28入职,到2020年3月31号,第5个月发现怀孕,要求我辞工,主要我还不是正式员工,能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0-04-01 12:16:55181*****505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