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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学校实习生。于19年8月1日在合肥天源迪科实习,原定于19年12月31日结束,10月通过企业微信提交了离职OA,可是公司一直不给我走。1月23日过年回家,2月份疫情影响无法上班,告知工资正常发放,2月底告知项目解体要求我去别的项目,我没有同意,要求离职,公司迅速批复,但二月份承诺的工资并未发放。 1.对于公司前期不放我离开,一直往后拖能否要求赔偿? 2.关于公司到我校宣传时说下午5点半就下班,但正常工作时间是到7点,能否寻求赔偿。 3.工资并未发放能否要求发放?

劳动争议安徽省-合肥市2020-03-26 16:12:5219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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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1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不让走正常工作没有赔偿。超过正常时间工作可以要求加班费,拖欠的工资可以要求支付,协商不了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回复于 2020-03-26 16:16:32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3-26 16:19:27

      我这种情况就不加班来说,第一种情况能否要求赔偿。 另外第三种只是他们口头承诺,但2月份整月是没有上班的

    • 律师回复: 2020-03-26 16:20:20

      第一种情况没有赔偿的依据。

    • 用户追问: 2020-03-26 16:21:48

      那承诺的工资并未发放是可以要求再次发的是吗?因为确实2月份公司没有复工,所以也没有上班记录

    • 律师回复: 2020-03-26 16:23:16

      可以要求公司及时发放工资

  • 黄庆强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悦耘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的要求都是合法合理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0-03-26 17:04: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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