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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一二轮摩托车追尾我方小车造成交通事故。交警责任书判定对方二轮摩托车全责,现在我方想与对方沟通修车赔偿,但是现在无法联系到对方。对方没有购买保险,我方修车时事先未经过保险,现在我方保险不受理此事。如果我方需要提车,需要先垫付修车费用。询问交警,责任是广西贺州人,责任方以病毒影响未过来为由。如果我方先垫付了修车费用,对方到时不出这个费用,我方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广东省-中山市2020-03-22 14:45:3618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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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回复于 2020-03-22 14:51: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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