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本人于2019年12月3日在一家个人企业(饭店)参加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应于2020年1月23日发放2019年12月3号至2019年12月31日的工资。但老板未给发工资。我也没问。一直到2020年1月27日由于疫情放假回家。到目前为止老板任未发放我工资。目前从2019年12月3日到2020年1月31日的工资任然一份未发。打电话老板说没钱。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河北省-承德市2020-03-03 16:48:46181*****280

分享

律师回复

  • 胡金叶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投诉工作地劳动监察大队。
    回复于 2020-03-03 17:59:13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362 累计好评3317 18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174 累计好评1001 16分钟响应

    咨询
  • 任淑萍律师

    相关月回复123 累计好评2668 14分钟响应

    咨询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