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写2019年10月1日交房,逾期90工作日内开发商应尽快交房,逾期90个工作日后赔付万分之一违约金,违约金达到总款2%时,可解除购房合同。我的问题是:1、我的交房时间2019年10月1,现在发生疫情,不可抗力因素能否成为开发商理由?2、违约金是按工作日计算还是自然日?3、因为没有给开发商发送过催告函,能否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广东省-河源市2020-03-03 14:57:32131*****082
购房合同写2019年10月1日交房,逾期90工作日内开发商应尽快交房,逾期90个工作日后赔付万分之一违约金,违约金达到总款2%时,可解除购房合同。我的问题是:1、我的交房时间2019年10月1,现在发生疫情,不可抗力因素能否成为开发商理由?2、违约金是按工作日计算还是自然日?3、因为没有给开发商发送过催告函,能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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