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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婆感情不合,但是小孩才两个月暂时不想离婚,她要带小孩回娘家,我担心她带走后不带回来了,可以用纸质档写明“三个月内需带孩子回男方家继续生活,如果不想过了要离婚,以男方支付女方5万元人民币,孩子归男方扶养,双方签字”。这样的纸质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呢?

婚姻家庭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0-02-25 21:49:1118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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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黄庆强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悦耘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内容不违法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双方签名的话,是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于 2020-02-25 21:58:46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1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协议只有民政局备案才生效
    回复于 2020-02-25 22:16: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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