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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案件是这样的,首先我不清楚谭某跟林某是不是合伙,在2019年底谭某跟我说他朋友林某有间房子要装水电,并说他朋友林某是香港人比较赶,说赶工叫我跟他做,本来是2020年(即是年初六)开工,工人我留了下来,留了四天并支付四天工资,一共两个工人,一个一天300(四天就是1200),一个一天250(四天就是1000),我个人损失没算,现在谭某把我微信拉黑,并说这不管他事,叫我找他朋友林某,但是他朋友林某说他根本没有房子要装水电,林某说他是新会人,并不是什么香港人,属不属于诈骗,能不能在公安局报案,我现在是想追讨我损失

其他广东省-江门市2020-02-24 15:24:3913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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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9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做事的工资,不能定诈骗,你只能起诉要钱
    回复于 2020-02-24 15:28:4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2-24 15:33:05

      能起诉吗,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2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说叫你帮忙作水电以及你的损失。
    回复于 2020-02-24 15:36:0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2-24 15:37:35

      谭某跟林某两个微信的聊天记录都,这算可以吗,可以去派出所还是去法院

    • 律师回复: 2020-02-24 15:41:28

      你先去派出所,派出所不管再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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