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于股份收购事宜(我是原出售股份公司面试并入职现公司的),人事部经理年前2020年1月23日要求我交接劳动工作,年后不用回来上班,2020年2月15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由银行发放所有员工1月份工资,唯独我的工资说是现金给我发放,但我回公司领取现金工资时,财务部要求我签订离职申请书才已发放1月工资,2020年1月23日公司统一给所有员工发放过年费用1000元,唯独没有发放给我,请问我该如何争取拿回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补偿及1月份工资与过年福利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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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半年,没有发过工资条,只有口头说过工资金额,微信有全部的聊天记录,走劳动仲裁可以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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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月直接群里发布新的绩效考核标准,没有签字同意之类的,然后直接所有人扣除30%绩效工资(以前是20%,且职能人员不和业绩挂钩,之前的绩效标准都能满足,没有被扣过钱),由于新签的合同里没有约束工资,只写了不低于杭州最低标准,且一切按照公司绩效标准来,这样仲裁可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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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农民工,去年在甘肃兰州市做外墙保温工作,一起有三个人,年底活干完了只拿了少部分工钱,到现在老板不给结工资,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复是和个体老板的劳务关系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你们能为我们提供下法律援助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