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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名下共有一套房产,我担心意外身故,未成年女儿,只有六岁,将来的学业费用得不到保障。怎么立遗嘱才能越过配偶,直接将房产的一半,能让女儿继承,或者说,以此作为担保,迫使我丈夫必须不能苛待女儿?房产价值120万,扣除未还完的贷款40万,还有80万,至少我想留给女儿作为大学及以后的学业费用。

其他山东省-青岛市2020-02-20 17:06:351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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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胡金叶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办理遗嘱公证,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写清楚留给女儿
    回复于 2020-02-20 17:20: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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