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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于2014年8月30日生育一个女儿,名叫丹增更吉,2019年8月8日生育一个女儿,名叫旦增华色。现因夫妻双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性,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书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女儿丹增更吉,女儿旦增华色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无需男方负责。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但应提前通知抚养孩子一方。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男女双方无共同财产。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婚姻家庭甘肃省-兰州市2020-02-19 12:42:0018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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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少华律师
    月帮助0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主要内容以基本约定清楚,建议你在详细规范一下协议内容。
    回复于 2020-02-19 13:49:20 咨询他
  • 王宝玥律师
    月帮助0
    宁夏搏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都同意就可以
    回复于 2020-02-19 13:53:34 咨询他
  • 孙志军律师
    月帮助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于离婚协议,只要双方都同意,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就有法律效力,双方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带着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回复于 2020-03-03 19:17: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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