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本村采取封村政策,对本村外嫁的村民实行拒入,经过正常的检查流程,无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该以外嫁村民夫妇无病毒感染任何症状,系身体健康,并且该村拒绝让外嫁村民返回村时,有辱骂等人格侮辱的举动,那么本次该村所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并侮辱人格名誉的举动,是否违规?该外嫁村民夫妇是否可以返乡?
其他福建省-泉州市2020-02-13 11:21:4318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