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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叔的,15年他身份证丢了,有人捡到并用他的身份证买了一辆摩托车,之后在广东撞到人了,赔偿一段时间后不赔了,被撞的人认为车也有一部分责任,就把属于谁的车辆(也就是用我叔身份证买的)给告了,过完年后到广东那边出庭,我想问这样会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2020-01-21 20:53:3918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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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郁明娴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如果这辆车跟你叔叔没有任何关系,他正常出庭就可以了,把情况说清楚,但是如果不出庭的话,缺席审理对你们不利。
    回复于 2020-01-21 21:09:00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3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把实际情况告知法官
    回复于 2020-01-21 21:51: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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