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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十二月中旬在村内非车动车道骑行电动自行车,遭到一辆超速{5O公里左右)横向开来奥迪Q5撞伤,造成我脑震荡 小腿腓骨骨折 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损伤,住院一个月根据病情还需治疗,可肇事者拒不缴纳后期医疗费,导致医院停止治疗,对方强行要求出院,我拖沿数日没有办法,只好接受警察调解:定责双方各百分之五十,医院费用超过一万元后多余的双方各付一半(目前医院总费用三万余元),而且没有任何后期赔偿费。理由是我有机动车驾驶证,骑电动自行车属违法驾驶,所以责任承担一半还是出于人道主义,又同情你受伤也没吊销驾照,请问这样判决合法吗?对方有钱有势,我一个无助的农民恳求大律师给一个公平公证的解答!!!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0-01-18 12:09:3118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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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保安律师
    月帮助12
    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相当不公平的,对你太不公平了,可以通过平台打我的电话给你详细指导分析一下。
    回复于 2020-01-18 13:07:55 咨询他
  • 张瑞文律师
    月帮助0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其责任划分不服你可以申请复议要求改判。可以凭责任认定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除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餐补还有维修车辆的损失都属于赔偿范围。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和精神抚慰金。
    回复于 2020-01-18 13:24: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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