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马玉斌,2014年跟赵小斌在新疆乌鲁木齐米泉区神华工地干活,包河南四建华强公司,法人梁海军,单位所在地开封,华强公司接开封11化建工程,我领十几个工人,2014年12月27日年底算账,工资宽为22.4万元,算账时给了两万元。说春节是清帐,让每个班组都办理了一个建行卡,说华强公司直接打卡给个人,不不净赵小斌手帕赵晓斌不付款,2015年二月份,经华强打款10.5万元,2016年六月份,经华强打款3万元。2017年年底,工人集体到开封华强要帐,赵晓斌带队,说工程现在还没有结束,11化建没有给结帐,过年后清帐。给了我6000块钱生活费,经华强材料员李培章手,让我本人签了个字,过年后给赵晓斌打电话,
律师回复
热门法律知识
-
如何认定合同无效?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
没有借条可以确认借贷关系吗?
除了借条、收据等债权凭证外,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通信记录也可以作为明确表达借贷意思的表示。
-
劳动案件在诉讼阶段变更诉讼请求,是否需要另行仲裁?
劳动者基于同一事实在仲裁阶段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诉讼阶段变更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是否应当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