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您好,我现在有个案子想咨询。目前犯罪嫌疑人因为涉嫌非吸公共存款等罪名已经被判有期徒刑6年,他已提出上诉。据我所知,嫌疑人在去年被拘留后的取保候审阶段,有过和本案无关的短暂外出,并且横跨几千公里与一已婚女性多次私会(之后的一段时间依然保持不正当关系)。另外,我本人了解过嫌疑人的财产和车辆在案发前后进行了转移,转移的账户有有部分了解,那么,这些具体的情况可否成为向有关部门的检举材料呢?我知道,检举接发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无法坐视一个给通化人民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人面对法律的审判,非但不悔改,反而无耻上诉,并且同时掩盖以上不耻事实。

其他吉林省-白山市2019-12-26 12:17:58136*****001

分享

暂时还没有律师回复
着急问律师?看看同类型优秀律师
看擅长同类问题的律师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3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