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九月中旬签的买房合同,十月一号之前提交的资料,当时的房贷利率是4.9%加上上浮10%为5.39%,后来由于房东资料一直不全,陆陆续续拖到了11月25日过户,银行让我过去重新按照新房贷文件再签一次字,问过几次,银行只说是文件格式变更,其他部分没有变更,等签字后,拿到购房贷款合同,才发现,银行的利率是按照现行基准点4.85%(LPR)加上70点(BP),核算下来第二份购房贷款合同利率是5.55%。全程银行未提及任何关于利率变更的说明或提示,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合同已签
合同纠纷江苏省-淮安市2019-11-27 09:18:56186*****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