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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基层警察,2016年我因玩忽职守被判一年实刑(判决前未羁押),二审维持,2018年再审撤销原判决,2019年5月改判免于刑事处罚,现纪委以下过最终处分决定,请问一下能否国家赔偿问题以及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补发的问题?

侵权维权河南省-安阳市2019-10-29 12:43:4515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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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
    回复于 2019-10-29 12:49:41 咨询他
  • 易玲律师
    月帮助0
    湖北豪邦律师事务所
    您好,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还是构成犯罪。建议您电话或者一对一咨询,了解具体信息。
    回复于 2019-10-29 12:50:19 咨询他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20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复于 2019-10-29 12:50: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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