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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一公共场合的一电脑台上捡得华为手机一部,当时他问询边上的人,均表示不是自己的,他就将手机关机放入口袋。十分钟后失主发现手机丢失并大叫手机丢了,我儿子第一时间过来归还了手机,后失主报警,警察过来把他们带走调查,并且把我儿子关进问询室,利用手段迫使我儿子承认偷窃并签字。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我们觉得很冤,现咨询法律人士,他这属于犯罪吗?

刑事辩护江苏省-苏州市2019-09-14 10:55:2615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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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杨晓琼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拾得他人遗失物应交给警察,而不能占为己有,处罚不冤。
    回复于 2019-09-14 11:36:50 咨询他
  • 周立律师
    月帮助0
    江苏福庆律师事务所
    首先,他这不属于犯罪。 其次,也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但想要申冤何其困难。 忍了吧。
    回复于 2019-09-14 14:03: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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