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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能否全额继承父母遗产
夫妻双方的父母已经去世了,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孩子,有一套共同的商品房。假如去世了,是不是孩子就自动地享受完全的继承权,夫妻的兄弟姐妹是否也可以继承一部分?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如果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前提条件必须是没有遗嘱、遗赠或遗嘱无效、遗赠无效或者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放弃遗赠或丧失受遗赠权。二是,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三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到您家,由于您夫妻双方的父母已经去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只有您夫人和孩子。您的遗产将由您的夫人与孩子继承,不是仅由您孩子继承,您的夫人也是继承人且同为第一顺序。另外,由于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不会继承您的遗产了。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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