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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正常手续离婚,私下协议离婚合法吗?
我与老公结婚二十多年了,双方之间没有什么感情可言,我们也没有提离婚的事,但是很多年来都没在一起生活。

我们商量着私下协议离婚,把财产分一下,还是各过各的,我们都不想去民政局办手续,更不愿意到法院。这种私下协议离婚,合法吗?
您与配偶以私下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离婚肯定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同时,还有较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二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有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才算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如果您夫妻私下签署离婚协议就自己认为已经离婚了,双方或者其中的一方另行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可能会涉嫌重婚罪。
协议离婚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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