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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意外去世,生父与继父争夺抚养权如何判决
张三和妻子李子在离婚后,他们的婚生女张小由母亲李子抚养。2017年10月,李子同当地人王六再婚,王六成为张小的继父。

今年7月,李子因为车祸去世,张三便找到了王六,要求将张小带回抚养,但遭到了继父王六的拒绝。为讨回自己亲生女儿的,10月,张三将王六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两位父亲都在为张小的抚养权陈述自己的主张,但抚养权最后会归谁呢?

继父王六认为,他与张小形成的继父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的去世而解除和消失。何况他与孩子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自己非常愿意抚养孩子长大成人,请求法院驳回张三的诉请;而亲生父亲张三则认为,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理所应当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坚持要由自己抚养孩子成人。
抚养权

法院判决审理后认为,亲生父亲张三和张小所形成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与其离婚而消失,继父虽然与张小生活多年,但毕竟他与孩子是拟制血亲。虽然两人从感情上都愿意抚养孩子,但法院最后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归亲生父亲张三抚养,抚养费用自理。

子女归谁抚养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的,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条件来考虑的。本案的情况有点特殊——有血缘关系的生父与拟制血亲的继父争孩子的抚养权,从生物学角度来说,生父会更愿意更尽心地抚养自己的亲生孩子,法官亦会考虑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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