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资讯>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资讯详情
增加子女抚养费的理由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时,依法需对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问题进行明确,否则无法离婚。对于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还规定,无论是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那么,何为必要时呢?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可有:

1.应另行诉讼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抚养费
2.具体理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同时,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增加抚养费应当以支付一方的实际经济能力为限,不能太高。可在法定抚养费额度的范围内适当增加。也即: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听.讼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tingsonglaw.com,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听讼网
做您的口袋律师,倾听您的法律问题
0
您的鼓励,将成为作者的创作动力。

继续阅读相关文章

全部文章8549

推荐阅读

热门文章

最新咨询解答

免费咨询
离婚律师公众号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