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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益生菌预防新冠?养乐多知法犯法,被罚45万!
七月底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暴发与境外输入关联疫情以来,多地受到影响,好在经过医护人员以及各地人民不懈的努力,南京市全域都已经成功降为低风险地区,扬州市的风险也基本得到消除;

封闭了23天的张家界八月底便已经开始恢复经营秩序。而在各地继续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努力时,一则借新冠防治宣传产品被罚款的新闻登上热搜榜,引发众多网友吐槽。

9月6日,媒体发现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行政处罚,随后#养乐多宣传益生菌可防治新冠被罚#这一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信用中国发布的处罚信息详情显示,“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在疫情尚未结束前,利用《新冠病毒诊疗方案》中使用到的部分药品成分、断章取义地宣传益生菌在新冠预防中能起到有力作用,这种宣传行为让消费者误以为益生菌能预防新冠;

同时还宣称100毫升的养乐多含有超100亿个干酪乳杆菌代田株,一瓶便可满足成年人一天所需的益生菌”,让人误以为一瓶便能满足全部人体所需,因此忽略对干酪乳杆菌以外其他益生菌的补充。
如此宣传有利于骗取消费者的关注度和信任度,提高养乐多乳酸菌的销量,获取竞争优势,排除或者妨碍其他品种益生菌饮品的竞争”。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其罚款45万元。
养乐多评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天眼查APP股东信息显示,受到处罚的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由养乐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而养乐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是由日本国株式会社养乐多本社100%持股的,因此有网友直言,日本的新冠感染人数已经近两百万,养乐多要是这么有效,那怎么不先在日本大肆宣传一把、将自己家里的疫情预防控制落实一下呢?同时也有网友表示四十万的处罚太轻了,你们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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