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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要有一个明确,实践中,很多模糊、朦胧的债务不能当做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以下情形就不能作为共同债务处理:
1、婚前个人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夫妻已经用于婚后家庭的共同生活,否则这个债务只能由婚前的债务人一方负担。
2、赌债、犯罪等产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约定不排除责任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
举例:张三、李四离婚,其离婚协议上写明对小七承担的共同40万元债务由张三承担,但后面张三承担20万元后无力再承担,一直不还。此时小七可以要求李四承担20万元的剩余债务,小七承担后,可以向张三主张赔偿。
4、一方死亡的共同债务负担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对于做生意亏钱的事情,如果是个体户等情况,其收入和支出几乎都是围绕着家庭开支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其亏空也是基于夫妻的共同关系产生的,夫妻需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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