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专题> 婚姻热点> 资讯详情
分手后财产纠纷处理的5个法律要点
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恋人分手时,以一笔高昂的“分手费”作为一段恋爱关系的结束。那在现实生活中,能索要“分手费”或“精神损失费”吗?本期为大家带来的是,分手后财产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看法院如何判决。

1、分手后能要“青春损失费”吗?
不能。
分手后索要“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合法的赠与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予支持。

2、同居后分手,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不能。
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一方当事人单纯以曾经同居为由请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3、分手后,一方有终止妊娠、分娩或遭受暴力伤害等情形,能要求对方负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吗?
能。
要求另一方负担实际支出或确定将要支出的费用的,可予以支持;男方已自愿给付超过实际支出的相关财产,事后男方反悔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财产
4、彩礼要返还吗?

两种情况。
双方当事人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生活,且给付金额较大的,应当予以支持;
但若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的,需酌情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生活情况,对返还请求予以部分支持或不予支持。

5、同居关系结束时,能不能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能。
当事人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在同居生活期间所得的收入或购置的财产,是基于双方共同法律行为所得,当事人要求分割的,一般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听.讼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tingsonglaw.com,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听讼网
做您的口袋律师,倾听您的法律问题
0
您的鼓励,将成为作者的创作动力。
全部文章8434

推荐阅读

热门文章

最新咨询解答

免费咨询
离婚律师公众号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