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专题> 法律生活> 资讯详情
无故拖欠工资规定与赔偿标准
职工工资是社会对职工劳动价值的一种承认,也是用人单位对职工付出劳动所应给予的报酬,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已成为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问题。

无故拖欠工资行为和时间如何界定?

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的支付时间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为准,如果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的,就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拖欠的时间自约定支付工资截止之日起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财产无故拖欠工资该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工次支付日期的约定要尽量宽松,以给企业充足的时间计算工资、筹集资金。为避免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确认如因财务结算或银行转帐等延缓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

听.讼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tingsonglaw.com,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听讼网整理
做您的口袋律师,倾听您的法律问题
0
您的鼓励,将成为作者的创作动力。
全部文章8547

推荐阅读

热门文章

最新咨询解答

免费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