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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新《安全生产法》有哪些亮点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的《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我国自2002年制定《安全生产法》以来,《安全生产法》经历了2009年第一次修正,2014年第二次修正和2021年第三次修正。

为什么要修改《安全生产法》?

我国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从历史最高峰2002年的约14万人,下降至2020年的2.71万人,下降80.6%。重特大事故起数从2001年最高峰时的140起,下降到了2020年的16起,下降88.6%。以上数据,充分彰显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近些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体上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开始进入一个瓶颈期,传统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尚未根本遏制,新兴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出现。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法》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新的《安全生产法》有哪些亮点?

2021年的《安全生产法》与2014年的《安全生产法》相比,虽然法的框架结构、章节没有改变,但是由114条增加到119条,新增5条,修改55条;由186款增加到208款,新增22款,修改64款,可以说是一次调整内容比较多的修改。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化建设首提及

新的《安全生产法》首次明确了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安全提到了显著的高度。当下中美竞争大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愈演愈烈,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安全不可忽视。放眼工业生产领域,信息化建设有利于防范工业领域风险,确保生产自主性和安全性。

人文关怀不忘记

新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人文关怀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生产领域工作往往较为单一,长时间工作对于从业人员的心理及生理都带来极大的考验。新法提出对于从业人员予以人为关怀,既体现国家和企业的温度,也能提升从业人员积极性,从而提升劳动生产率。

安全生产体系渐完善

新的《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明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原则,对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法
预防应对新挑战

新的《安全生产法》对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手段更加丰富,例如,要求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还比如要求承担安全评价的一些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赁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违法行为严惩处

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罚款数额更高、处罚方式更严、惩戒力度更大、处罚范围更广。例如,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款。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落实

新的《安全生产法》除了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外,还提出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防患于未然。例如,规定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要求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还规定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重要制度。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面对新时代、新阶段的新要求,《安全生产法》与时俱进、积极完善。新的《安全生产法》既能够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有力法律武器,亦有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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