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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耕地面积仅占世界耕地面积的9%,却养活了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土地是粮食安全的命脉。保护耕地也是每一位中国公民的责任。而对于一些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非法占用农业用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我国《刑法》也专有一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加以惩治。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分享一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二、农用地包括哪些土地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具体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还有果园、桑园、茶园等园地也是农用地。
三、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第一,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改作他用,这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而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后将其作其他方面的使用,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沙、倾倒废物等;
第二,占用农用地面积达到一定的数量,根据现有规定,行为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其他林地10亩以上;草原20亩以上,将构成犯罪;
第三,被占用的农用地遭到了毁坏。
四、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以食为天”,老百姓的吃饭问题是永远不可忽视的。近些年来,为了城市发展与经济建设,国家已经征用了大量的农用土地,对于剩余耕地,我们更要慎之又慎,科学合理的进行使用,严格执行征地审批程序。保护土地,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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