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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能乱说的法律依据来了!最高法院: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随着网络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聊天记录等可作“呈堂证供”也成为了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有道是“东西可以乱吃,话却不能乱说”,过去这句俗语常常被用来提醒人们言多必失,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的行为方式逐步从“线下”向“线上”转变,有一些心理阴暗的人趁机躲在电脑屏幕背后肆意谩骂侮辱他人,在一些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导致的纠纷和案件越来越多。

话不能乱说的法律依据来了!最高法院: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随着这些网络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情况不断增加,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作证据也成为了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2019年12月26日,在屏幕背后话也不能乱说的法律依据新鲜出炉——当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根据该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话不能乱说的法律依据来了!最高法院: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27日上午,#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很多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但这次是作为法律条文正式发布,更加正式地确定了网络聊天记录在司法解释中的证据地位。

话不能乱说的法律依据来了!最高法院: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网友们纷纷对此表示赞同和支持,称赞最高法此举与时俱进,网络非法外之地也再次引发热议,还有网友通俗解读称“你打出的每个字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话不能乱说的法律依据来了!最高法院: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表明,《决定》保留了原《民事证据规定》的11条内容,对其中41条条文进行了修改,共增加新条文47条,2019年10月14日便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修改后的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话不能乱说的法律依据来了!最高法院: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但同时也有质疑之声响起,如果被盗号了或者伪造聊天记录怎么办,这个其实不用担心,证据的三要素就是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自然也需符合这几点要求,否则当然是无效的。如此与时俱进的法律条文,提醒我们无论线上线下都需谨言慎行,要为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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