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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婚后所有的财产,法律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份,凭什么离婚就得净身出户,没有道理!但是不满足对方这个条件,离婚又不利索,钝刀子割肉,难受!
有没有折中的办法呢?
思来想去,还是有一个解决方案可供参考。那就是将自己应有的财产份额,全部赠与子女(不给对方)。
按照一般的传统观念,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子女。父母创造的财富,最终也是留给子女。财产都给了子女,也等同于净身出户。这样一来,不同意离婚一方也更能接受。
这是不得已的办法。作出让步的一方,能够达成迅速离婚的目的,同时又能够给子女留下了一笔财富,也算是坏事中的好事。将来面对子女,也算是一个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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