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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劳动者甲只请求A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但,甲同时要求A公司承担未依法签订合同及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此项属于劳动争议,因此应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甲或者A公司经劳动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④甲向A公司提出离职,用人单位A公司应向甲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⑤A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可责令公司另外向甲支付拖欠工资金额的50%—100%的赔偿金;
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自实际用工之日起算;
⑦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每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该项请求有1年的诉讼时效,按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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